机构设置

音乐系

(1) 负责本系专业方面的学科和专业建设工作。

(2) 负责本系专业方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。

(3) 负责本系专业方面的教师安排和管理工作。

(4) 负责本系专业方面的科研、教研和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
(5) 负责本系专业方面的教师考核和员工考试的组织工作。

(6) 负责本系专业方面的教学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。

(7) 负责本系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(8) 负责本系所属办公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物品使用和管理工作。